吊车钢丝绳断了,吊臂砸死一人,吊车司机该承担多少责任? 首先说,这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,不构成刑事犯罪。 在这个事故中,乙的亲属可以向甲乙共同主张赔偿。甲请乙帮...
吊车钢丝绳断了,吊臂砸死一人,吊车司机该承担多少责任?
首先说,这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,不构成刑事犯罪。
在这个事故中,乙的亲属可以向甲乙共同主张赔偿。甲请乙帮忙,虽然存在承揽、雇佣、承包合同情形,但甲属于受益一方,按民法法理基础,受益一方有给予受伤害的帮工补偿照顾的义务。
丙受雇于甲,形成实际雇用关系,丙应提供安全的生产设备,按安全生产规则进行操作。本案中,丙应有预见人站在货物下面会有危险而没有阻止,属于过错一方。这里面也不能乎视另一个问题,就是钢丝绳的质量问题。如果丙只是一个司机,而设备都是老板负责管理的,那么钢丝绳如存在质量问题,老板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。
乙在此事件中无需承担责任。乙的家人可以先向甲主张赔偿,而甲与丙再根据安监局出具体的责任报告具体分担赔偿。
汽车吊事故责任?
朋友你好!
对于这个事故,你作为吊车司机,是有责任的,具体责任有多少?认定比较困难。不知道混泥土搅拌站的老板,在进行拆除工程前。有没有和你们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?有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?假如有许可证的话,应该要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的,还有 朋友你没有购买吊车施工作业保险吗?本来这样的事故你可以让保险公司来帮助你解决一部分赔偿。
我的看法和建议你和私人老板共同承担本次死亡事故的赔偿!假如他不同意,你可以去所在地的政府或者安监局申请调解处理,对方一定不敢去安监局的,就处罚的罚款就可以是10-30万的罚款!
希望我的回答给你帮助!
吊车事故赔偿成功案例
2012年年初,吊车驾驶员黄力在工地上作业时,由于混凝土支撑晃动不慎碰到了工人焦全,致其受伤。事发后,焦全被送至医院救治,经诊断左胫骨上端骨折、胫骨外侧平台骨折、左足跟部骨折。焦全伤愈后,与吊车车主周晓波及保险公司交涉赔偿事宜,一直未果。为此,焦全起诉至虹口区法院。周晓波辩称,黄力虽然是自己雇佣的员工,可事发时吊车已经租给案外人使用,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。保险公司辩称,本案是一起作业操作不当引发的侵权事件,所以保险公司不应在机动车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。法院一审判决:周晓波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3万元,对原告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


